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拒绝ACEnergy 提出降低 1.1GW储能项目开发税的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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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利顿郡议会拒绝了开发商ACEnergy提交的250MW/1100MWh电池储能项目自愿规划协议提议。

该Yanco储能项目占地约8公顷,位于利顿以南5公里处,距州首府悉尼以西约500公里。它将储存附近大型太阳能光伏项目产生的电力,建设成本约为2.5亿澳元(1.6亿美元)。

今年早些时候,ACEnergy向新南威尔士州规划局提交了一份储能项目开发申请(SSD)。SSD为被认为具有州重大意义的项目或场地提供了另一种审批途径。

对于该项目的建设,ACEenergy需要缴纳开发税,根据当地Leeton Shire Council的第7.12条,该税额相当于开发成本的1%。在这种情况下,ACEenergy需要向议会支付250万澳元。

为了减少这笔费用,ACEnergy开发商提交了一份自愿规划协议(VPA)。根据该协议,该公司将在五年内支付73万澳元,相当于传统VPA的29%。

事实上,ACEnergy提议在项目商业运营开始时预付25万澳元,然后在运营的第五年开始时再支付48万澳元。该公司还表示,它应该被排除在强制性开发税之外,因为它还在建立一个社区福利基金来支持当地居民。

但当地议会拒绝了这一提议,并在上周(7月24日)的会议上做出了决定。根据议会发布的一份声明,议员们认为开发商贡献的1%将为公共设施和其他长期支出提供资金。议会还认为,相对于项目规模而言,这个数字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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