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瓦房店市:预计到2024年底,新能源装机容量可达830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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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公开大连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支持在瓦房店国管区海域开发建设海上风电项目的建议》(第380号)答复意见。

该答复针对曲连军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在瓦房店国管区海域开发建设海上风电项目的建议。

答复文件指出,预计到2024年底,瓦房店市新能源装机容量可达近830万千瓦,年发电量约500亿度,力争到十四五末,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打造千万千瓦级装机容量县级城市。

根据辽宁省发改委近期编制的《辽宁省海上风电规划》,在临近瓦房店市的渤海湾国管海域拟于近期开发的1#场址,总装机容量3900MW,是整个大连地区剩余陆上风电资源的数十倍。因此,支持瓦房店市开发建设海上风电项目,有利于保障瓦房店市乃至全大连市的能源安全、推进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目标。

下一步,瓦房店市江将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导向,积极协调大连发改委等上级相关部门,结合瓦房店市的禀赋优势,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帮助瓦房店市申请国管区海域海上风电项目的开发归属权。

详情如下:

大连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支持在瓦房店国管区海域开发建设海上风电项目的建议》(第380号)答复意见

曲连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在瓦房店国管区海域开发建设海上风电项目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新能源发展现状

近年来,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决策部署,推动我市双碳工作落到实处,瓦房店市始终秉持新发展理念,超前谋划、全力推动高质量新能源项目,充分依托我市内核强劲、风光迤逦的资源禀赋和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通过要素保障、政策支持等一系列举措,推动了瓦房店市新能源发展的起跑加速。预计到2024年底,瓦房店市新能源装机容量可达近830万千瓦,年发电量约500亿度,力争到十四五末,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打造千万千瓦级装机容量县级城市。

但从目前瓦房店市新能源发展现实状况来看,在红沿河核电资源、滩涂集中式光伏资源等受政策影响短期无法有效利用,现存可利用开发陆上风电资源已十分有限的情况下,要进一步深入构建瓦房店市新能源体系建设,持续赋能产业转型发展,就必须积极开辟新赛道、培育新动能,向外开源求增量。

二、我市发展海上风电的优势

诚如您在建议中所提出的那样,瓦房店市海岸线全长461公里,居全国县级第二位,瓦房店市海域100m高度年平均风速在7.0m/s~8.0m/s之间,是大连地区风资源最好的海域,是最具备十四五期间实现平价上网条件的开发区域,开发海上风电项目自然资源优势明显。根据省发改委近期编制的《辽宁省海上风电规划》,在临近我市的渤海湾国管海域拟于近期开发的1#场址,总装机容量3900MW,是整个大连地区剩余陆上风电资源的数十倍。因此,支持瓦房店市开发建设海上风电项目,有利于保障瓦房店市乃至全大连市的能源安全、推进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目标。同时,从地理位置上看该场址距瓦房店市较近,且我市境内建有红瓦线、登台线等多个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如果按照海上风电项目电网接入的登陆点选择位置决定海上风电区域的归属,瓦房店市具备一定的开发条件和竞争条件。

三、我市积极争取海上风电资源

一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海上风电的开发利用,特别是自2021年6月23日,辽宁省发改委开始组织编制《辽宁省海上风电规划》后,我市便积极与大连市发改委、省发改委、国家水规水利总院多次进行业务沟通,在获悉根据规划目标,国管海域近期拟开发3个场址后,我市对相关场址信息进行深入充分研究与分析,结合我市区位优势和相关条件因素,进一步明确了我市推动海上风电的发展方向。并据此多次向上级积极争取相关场址的开发权。截至目前,《辽宁省海上风电规划》尚未获得国家自然资源部和国家能源局正式审批,同时,省发改委、省电力公司等上级部门也正在对临近区域的地理环境、电源点分布、消纳能力等因素进行综合研判,系统研究国管区海域海上风电资源的分配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推动海上风电资源的开发不仅有利于进一步扩展瓦房店市未来新能源发展空间,有助于推动全市新能源发展赓续前行,同时,也事关全大连市持续发展新能源产业、深入贯彻落实双碳战略的发展大局,意义十分重大。我市将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导向,积极协调大连发改委等上级相关部门,结合我市的禀赋优势,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帮助我市申请国管区海域海上风电项目的开发归属权。

再次感谢曲连军代表对我市新能源发展工作的关注和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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