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法》(草案二次审议稿):推进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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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储能界了解到,据中国人大网网站9月13日消息,今天起,6件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12日。其中包括《能源法》(草案二次审议稿)。

其中包括,

国家加快建立主体多元、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监管有效的能源市场体系,依法规范能源市场秩序,平等保护能源 市场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

国家合理布局、积极有序开发建设抽水蓄能电站,推进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发挥各类储能在电力系统中的调节作用。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协调 推动全国统一的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交易市场建设,推动建立功能完善、运营规范的市场交易机构或者交易平台,依法拓展交易方式和交易产品范围,完善交易机制和交易规则。

国家推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鼓励发展分布式能源和多能互补、多能联供综合能源服务,提高终端能源消费清洁化、低碳化、高效化、智能化水平。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协调推动全国统一的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交易市场建设,推动建立功能完善、运营规范的市场交易机构或者交易平台,依法拓展交易方式和交易产品范围,完善交易机制和交易规则。

国家鼓励和支持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化石能源 清洁高效利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核能安全利用、氢能开发利用以及储能、节约能源等领域基础性、关键性和前沿性重大技 术、装备及相关新材料的研究、开发、示范、推广应用和产业化 发展. 能源科技创新应当作为国家科技发展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相关 规划的重点支持领域.

详情如下:

能源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征求意见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公布,社会公众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或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flk.npc.gov.cn)提出意见,也可以将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邮编:100805。信封上请注明能源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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