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核电合资企业获得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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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印度法律,只有印度核电有限公司和Bharatiya Nabhikiya Vidyut Nigam有限公司(Bhavini,为建造和运营快堆而成立)可以合法地在印度拥有和运营核电厂,但《原子能法》2016年修正案允许公共部门成立合资企业。

日前,印度政府已批准印度核电有限公司(Nuclear Power Corporation of India Limited,NPCIL)和印度国家火电公司(National Thermal Power Corporation,NTPC)成立一家合资企业,负责在印度建设、拥有和运营核电厂。

根据印度法律,只有印度核电有限公司和Bharatiya Nabhikiya Vidyut Nigam有限公司(Bhavini,为建造和运营快堆而成立)可以合法地在印度拥有和运营核电厂,但《原子能法》2016年修正案允许公共部门成立合资企业。

早在2011年,印度国家火电公司就与印度核电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共同组建一家合资企业建设核电项目。2023年,双方签署补充合资协议,以开发6台700MWe级PHWR机组,其中4台机组指定建于拉贾斯坦邦Mahi Banswara厂址。

9月11日,印度政府批准成立Anushakti Vidhyut Nigam有限公司(Ashvini),印度国家火电公司和印度核电有限公司分别持股49%和51%。此外,政府还批准将Mahi Banswara厂址4台PHWR机组建设项目从印度核电有限公司移交给Ashvini。

印度国家火电公司表示,除Mahi Banswara项目外,Ashvini还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发其他核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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