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置储能874.1MW/1748.1MWh​!福建5.8GW光伏开发建设方案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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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悉,11月1日,福建省发改委印发2024年度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列入本方案的光伏电站项目共有44个、共计5827MW,全部为市场化并网项目。据此前申报要求估算配储规模不低于874.1MW/1748.1MWh。

从业主端来看,三峡集团、华电、国能所获项目规模位列前三,分别为998MW、877.2MW、700MW。此外,中闽能源、华能、中核汇能等均有项目参与。

方案要求,列入本方案的各项目须按承诺的规模配建(购买)电化学储能设施,储能设施与光伏电站项目工期匹配、规模匹配、同步建成、同步并网。

据此前5月14日,福建省发改委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项目申报的通知》,文件明确市场化并网项目鼓励申报项目同步配套建设不小于项目规模10%(时长不低于2小时)的电化学储能设施。

原文如下: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2024年度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项目申报的通知》(闽发改新能〔2024〕192号)相关要求,经组织对各地上报的项目进行审核,结合《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2024年度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

有序发展光伏发电是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的重要内容,顺利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抓手。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

一、主要任务

(一)项目清单和项目分类

列入本方案的光伏电站项目共有44个、5827MW,全部为市场化并网项目。详见附件。

(二)项目开工建设和投产计划时间

各项目在列入本方案后,原则上应在承诺的期限内完成备案并全容量并网投产。

二、建设要求

列入本方案的各项目须按承诺的规模配建(购买)电化学储能设施,储能设施与光伏电站项目工期匹配、规模匹配、同步建成、同步并网。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要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配建储能提高电网消纳能力的通知》(闽发改新能〔2023〕340号)规定做好相关储能设施的认定等工作。

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安全、环保、水保等“三同时”制度,依法依规落实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土保持和安全生产等相关要求。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依规办理各项建设手续。项目备案后,要按规定通过在线平台如实、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按《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

福建省各级电网企业要按《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

三、保障措施

有关发改部门要主动服务企业,做好项目前期和建设协调工作,监督项目单位按照上报的项目建设方案,抓紧推进项目建设;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

有关设区市级发展改革部门要通知地方电力管理部门正确履行属地行业项目安全监管职责。

四、其它

项目备案机关要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

附件:福建省2024年度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项目清单

来源:福建省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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